襄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173-6295-3551

一般计税项目土地增值税收入计算

来源:襄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1/8 11:47:26

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则其销项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11%

不含税收入=销售额-销项税


上一篇:销售商品的记账凭证需要附原始凭证吗?

下一篇:员工保险个人部分是否计入公司费用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73-6295-3551
  • 咨询老师:刘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3-6295-355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