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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利息怎么入账?

来源:盐城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6/7 11:05:01

借:应付账款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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