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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

来源:鹿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16 10:36:22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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