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173-5346-7304

暂估入账无依据怎么办?

来源:青岛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7 10:57:28

答:暂估时已本单位的入库单为原始凭证: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暂估。

对方单位不一定是生产性企业,贸易型企业也可,但都应开增值税发票。

在建工程暂估入账需要哪些原始凭证?

答:国税函[2010]79号第五项规定:

可暂按合同金额入账,合同作为入账的原始单据。

待验收后取得全额发票时对其差额进行调整(不得超过12个月)。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暂估入账的在建工程,已经计提的折旧不再调整,取得全额发票后有差额的,需要重新计算折旧额。

上一篇:国税季报现金流量表怎么填?

下一篇:公司保洁费怎么做账?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73-5346-7304
  • 咨询老师:秦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3-5346-730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