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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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款

来源:常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5/7 10:10:27

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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