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77-0922-3465

汉中会计培训学校: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来源:汉中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3 12:13:24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上一篇:汉中恒企会计学校:收据可以入账吗

下一篇:渭南会计培训学校: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77-0922-3465
  • 咨询老师:沈老师
  • 点击咨询:

课程分类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7-0922-34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