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156-1805-0504

上海仁和会计培训:“代扣代交增值税”二级科目

来源:上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18 10:13:05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在财会〔2016〕22号文件出台前,企业对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一般是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三级科目核算。在文件出台后,代扣代缴增值税已在“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二级科目下核算,并在报表中列报,但企业执行财会〔2016〕22号文件后,对往期和当期资产负债表列报没有影响。

上一篇:上海仁和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增值税发票发生销货退回的处理

下一篇:上海恒企会计培训: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多少?如何提取?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56-1805-0504
  • 咨询老师:张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56-1805-050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