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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制浆规定

来源:威海优路教育时间:2023/12/6 9:44:40

【学员问题】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制浆规定?

【解答】1、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2、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

3、纯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问,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宜不少于30s.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4h.

4、拌制细水泥浆液和稳定浆液应加入减水剂和采用高速搅拌机。高速搅拌机搅拌转速应大于1200r/min.搅拌时间宜通过试验确定。细水泥浆液自制备至用完的时间宜小于2h.

5、集中制浆站宜制备水灰比为O.5:1的纯水泥浆液。输送浆液流速宜为1.4~2.0m/s.各灌浆地点应测定来浆密度,调制使用。

6、寒冷季节施工应做好机房和灌浆管路的防寒保暖工作。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热和防晒措施。浆液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若用热水制浆,水温不得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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