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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联抵扣联均没有认证怎么开发票

来源:宁波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1/15 12:11:17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的规定,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货方依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因此,上述无法认证发票,应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销货方依据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发票抵扣联丢失,发票联能认证吗?

一般是能认证的,是否能操作根据当地的税务局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

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认证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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