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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要求

来源:温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7/27 11:07:23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有何时限要求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较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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