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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上饶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6/13 10:28:12

答: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于小规模纳税人和有特殊规定的纳税人。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提示:纳税申报期一般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较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纳税人可以登录各省税务局网站查看征期日历。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可以按季申报,各类附加也可以向地税部门申请按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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