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180-8755-1371

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来源:通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12 13:05:25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不作为负债列示。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例如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2009年6月1日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上一篇:初级会计那些事儿

下一篇:组合销售和配套服务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80-8755-1371
  • 咨询老师:郭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80-8755-1371
返回顶部